1月19日,江蘇無錫市住建局發(fā)布《關于完善我市市區(qū)新建成品住房裝修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成品住房裝修價格控制在1500-2000元/平方米。
《通知》顯示,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錫政辦發(fā)〔2020〕52號)文件要求,推行基本裝修和升級裝修分類管理,支持多樣化成品住房需求,全面實施交付樣板房制度,維護消費者權益,推動住房建設行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對無錫市市區(qū)新建成品住房裝修實行分類管理。
《通知》中所稱的基本裝修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住宅套內所有功能空間固定面的鋪裝、涂飾、管線、設備及終端安裝、廚房和衛(wèi)生間的基本設施等全部完成,裝修標準不低于江蘇省地方標準《成品住房裝修技術標準》(DB32/T 3691-2019)中商品住房基本配置內容的要求,并配置有獨立采暖、中央空調和新風系統(tǒng),已基本符合入住要求。
升級裝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為滿足不同消費層次的需求,在基本裝修的基礎上,根據(jù)市場需求及住宅產品定位,在主要功能空間增加配置內容或提高設備、材料檔次的裝修。
按照《通知》要求,新建成品住房價格由毛坯價格和基本裝修標準價格兩部分組成,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按規(guī)定向市發(fā)展改革委申請價格備案。基本裝修的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基本裝修價格標準應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之間的合理范圍內。對基本裝修方案價格低于1500元/平方米的,評估機構應及時反饋給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待裝修方案整改后重新進行評估;對基本裝修方案價格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計;狙b修價格標準可根據(jù)市場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并公布。
《通知》指出,為充分滿足考慮購房者多樣化的需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提供基本裝修方案的基礎上,可提供升級裝修方案,供購房者根據(jù)自身需求在基本裝修方案和升級裝修方案中自主選擇。如購房者選擇升級裝修方案,超出基本裝修標準部分內容,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與購房者另行簽訂升級裝修補充協(xié)議。
按照規(guī)定,基本裝修工程和升級裝修工程與商品住房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驗收備案。
《通知》顯示,新建成品住房交付標準樣板房分基本裝修交付標準樣板房和升級裝修交付標準樣板房;狙b修交付標準樣板房按不同戶型全部設置在現(xiàn)場可售樓幢內,基本裝修交付標準樣板房范圍還包括所對應的同層電梯前室、樓梯間平臺和相鄰上下兩跑樓梯間等公共部位。升級裝修交付標準樣板房戶型如與基本裝修交付標準樣板房戶型相同時,可設置不少于一套的交付標準樣板房。交付標準樣板房設置原則上應覆蓋全部可銷售戶型。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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